辽宁省风景园林协会
关于继续开展省优秀园林工程和优秀园林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新型城镇化”,实现“美丽中国”的时代要求。推动我省园林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园林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辽宁省风景园林协会决定继续组织开展优秀园林设计、优秀园林工程评选活动,会员单位自愿参加。现将评选办法印发给大家,请有关参评单位请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8月30日前报送省风景园林协会。
2014年6月10日
辽宁省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 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省风景园林协会决定继续组织开展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二条 优秀园林工程奖是省级行业内最高荣誉奖,评选对象为省风景园林协会会员单位在本省境内承建已交付使用的园林绿化工程。由会员单位自愿申报,并经企业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第三条 优秀园林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省风景园林协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 优秀园林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今年主要评选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30日间竣工的园林绿化工程。
第五条 申报工程项目,要求绿化面积在2千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符合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行业标准,工程验收合格;规划设计水平较高,施工精细,植物配置合理,养护管理到位,苗木健壮,设施完好;建设单位满意第六条 省优秀园林工程参评项目以绿地功能进行分类。
1、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包括居住区、工厂、机关、部队、学校、宾馆饭店、公共场所等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
2、道路(河岸)及广场绿化。
3、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公共绿地
4、屋顶花园、室内生态园。
5、绿化改造:上述各类工程中进行的园林绿化改造项目。
第七条 参评单位须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
1、《辽宁省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2、施工合同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各1份;
3、工程概况介绍,重点说明施工方法、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同时提供光盘。
4、工程平面图、种植图、竣工图、环境效果图各一张;反映工程概貌、工程重点部位、景观效果)的彩色照片(规格4.5X6吋、800万像素以上)5张(在照片背面编号,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第八条 “优秀园林工程奖”的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复查。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1、承建单位汇报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
2、实地检查工程质量水平。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3、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全部技术与质量资料及管理资料。
4、复查小组对工程进行现场讲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第九条 优秀园林工程奖的评审工作由协会聘请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
第十条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第十一条省风景园林协会向荣获优秀园林工程奖的承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在省风景园林协会网上公布,编入协会年鉴,在主流媒体宣传。
第十二条 对于已经获得优秀园林工程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隐患,省风景园林协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撤销该工程优秀园林工程奖称号的决定。申报参评单位,请于2014 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以上申报材料统一为A4规格,要求电子申报填写)
联系人: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 宇文永刚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282号(辽宁建设大厦)508室
邮 编:110016 联系电话:024-23224909 1399883455网 址:www.lnfjyl.com E-mail: lnfjyl@126.com
附件: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请到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关于继续开展省城市园林绿化优秀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省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水平,树立优秀典范,推动设计进步.省风景园林协会今年继续组织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优秀设计评选活动。本次评选只在会员单位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1、2013-2014年以来已建成的园林绿化设计作品。
2、设计作品建设规模。
(1)公园5公顷;
(2)街路长度不小于2000米;
(3)居住区、机关、部队、学校、公共及商业建筑等1公顷;
(4)屋顶花园、室内生态园500平方米。
二、标准
1、设计理念创新性强,立意新颖,艺术内涵丰富,设计构图,色彩明快,景观视觉效果好;
2、专题设计作品符合专题设计原则;
3、设计作品以植物为主,符合植物配置规范;
4、设计作品具有实施性,便于施工和管理。
三、程序
1、参评作品要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上报设计图纸(A3)和竣工现场照片或光盘。光盘内容包括: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图纸、图片并对每幅照片作出相应的文字说明。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在光盘表面注明项目名称。所报的内容全部刻到盘里。2、参赛作品务于8月30日前上报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3、协会组织专家组采用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的办法。对查看资料入围的作品,进行现场检查,最后专家组投票打分,确定获奖项目。
联系人: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 宇文永刚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282号(辽宁建设大厦)508室
邮 编:110016 联系电话024-23224909 13998834555
网 址:www.lnfjyl.com E-mail: lnfjyl@126.com
附件:城市园林绿化优秀设计申报表(请到网站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