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风景园林协会
辽园协[2014] 4 号
关于开展优秀会员单位和优秀协会工作者评选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辽宁省风景园林协会在各会员单位及广大个人会员的大力支持下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动员会议单位积极参与,群策群力。构建以人为本、和谐奋进的行业文化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协会平台,进一步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风景园林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协会的成长壮大,协会决定在会员中开展优秀会员单位和优秀协会工作者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会员单位的评选条件
1、入会两年以上的单位会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勇于奉献,在企业管理、行业示范等方面业绩突出。
3、领导班子努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作风民主、凝聚力强、社会形象良好。
4、认真履行辽宁省风景园林协会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优秀协会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入会两年以上的单位会员负责人和个人会员,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热爱城市园林绿化事业,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廉洁奉公,勇于奉献,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操守,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4、努力学习、运用现代科技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理论,积极探索改革和创新,在园林绿化发展势头中起到较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按条件申报,填写申报表。并于2014 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以上申报材料统一为A4规格,要求电子申报填写)
2、省风景园林协会组织考核并征求主管部门或单位评价;获选单位和个人在网上公示,社会单位反映良好。
3、获得优秀会员单位和优秀协会工作者称号的,辽宁省风景园林协会向其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协会网站等进行表彰。
联系人: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 宇文永刚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282号(辽宁建设大厦)508室
邮 编:110016 联系电话:024-23224909 1399883455网 址:www.lnfjyl.com E-mail: lnfjyl@126.com
附件1: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
附件2:优秀协会工作者登记表
2014年6月8日
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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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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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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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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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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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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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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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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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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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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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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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协会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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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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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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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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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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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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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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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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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入会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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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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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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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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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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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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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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