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激励全省园林绿化养护行业单位和职工的工作热情,进一步调动养护单位和职工的创新性和积极性,提高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水平,推动我省园林绿化养护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辽宁省风景园林协会决定在全省会员单位中开展评选“优秀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和“园林绿化养护大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园林绿化养护单位的评选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6 年以上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经历,近2 年承担过面积为5 公顷以上的综合性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或承担过3 公顷以上的道路绿化的养护管理。
2、有稳定的养护管理技术队伍,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以上职称、职务。专业技术工种应包括绿化工、花卉工、养护工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 人,其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4 人。
3、有专业的养护设备,如水车、打药车、草坪修剪机、割灌机等。
4、有健全的管理体系,足够的应变能力和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绿化养护规章制度能有效落实,认真执行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到养护内容全面、标准高、质量好。
(二)园林绿化养护大师的评选条件
1、从事园林绿化养护工作10年以上,具有工程师、高级技师职称、职务。
2、热爱园林养护事业,业务精通,技术过硬,主持过面积5 公顷以上的综合性公共绿地或3 公顷以上的道路绿化的养护管理。
3、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操守,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在养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4、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运用现代科技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理论,积极探索改革和创新,在园林养护工作中起到较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养护单位和个人按条件申报,填写申报表。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以上申报材料统一为A4规格打印盖章,电子版报送协会邮箱)。
2、省风景园林协会组织专家考核;获选单位和个人在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评价意见。
3、被评为优秀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和园林绿化养护大师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辽宁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在有关媒体予以宣传、推介。
联 系 人: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 宇文永刚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东煤地质大厦1807室
邮 编:110013
联系电话:024-23224909 13998834555
网 址:www.lnfjyl.com
E - m a il:lnfjyl@126.com
附件1:优秀园林绿化养护单位申报表
附件2:园林绿化养护大师申报表
2015年5月28日
附件一
优秀园林绿化养护单位申报表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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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单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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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联系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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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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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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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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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附页,不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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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委托养护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风景园林协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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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园林绿化养护大师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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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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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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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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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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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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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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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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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园林养护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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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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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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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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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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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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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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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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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附页,不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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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风景园林协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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