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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辽宁省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考核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1-12-14 浏览次数:4213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101号)中,“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实行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省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的要求,我们经过统一编写、发放培训教材,组织学员以自学为主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办法,基本完成了培训工作。现决定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报名并获取《全省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自学考核表》,并经过自学培训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园林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园林工程预算》、《园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养护》、《园林工程施工监理》等五门课程。
三、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2011年10月22日,下午1:00-3:30。
2、考核地点: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四、考核方式
实行闭卷考核,单人单座,邻座分A、B卷。
五、考核要求
1、请学员提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考核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核,考核开始45分钟以后方可交卷。
2、请学员将两份《全省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自学考核表》放在座位的左前方,以备检查,并由监考人员统一负责收回,《全省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自学考核表》必须填写清楚、完整、正确、贴好照片,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无《全省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自学考核表》或该表填写不完整、无公章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核。
3、请学员将一张近期2寸(与《全省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自学考核表》上粘贴的同底版)照片在开考前交给监考人员,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4、严格考场纪律。考核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5、严禁在考场交头接耳、传递材料、试卷等,凡违反考场纪律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
五、考核成绩
   《园林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园林工程预算》、《园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养护》、《园林工程施工监理》等五门课程卷面满分为500分,每门课程卷面满分为100分,单独成卷,考核总成绩达到300分(含300分)以上且任何一科成绩不低于60分者为合格,如果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都将作为不合格处理。出现单科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进行补考,哪门不及格补考哪门。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合格证的发放
    本次项目负责人考核工作,由省风景园林协会委托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考核成绩填写在《全省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自学考核表》上。考核合格者,应持此表到企业所在地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部门按辽住建[2011]101号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项目负责人等级初审。初审意见填写在《全省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自学考核表》上。然后,各市统一将该表上报省风景园林协会,由协会报住建厅审定批准后,颁发辽宁省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证。
七、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及IC卡办理
取得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证的项目负责人,应持证及相关材料到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建立信息数据库和办理投标人IC卡。IC卡的管理与使用,应参照辽住建[2011]2号文件。并按照辽住建[2011]101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辽宁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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