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了把省风景园林协会做大做强,本届协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力求创新协会体制,逐步实现全行业、全覆盖的原则,设立了 13个专业研究会(部)。各部门负责人的聘任是本着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前提下,打破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界限、具有思路开阔,事业心和组织能力强等条件的人才担任。
各专业研究会(部),在这个专业上代表省协会,是省内这个专业的最高平台。其中:风景名胜区,植物园、公园两个专业研究会,对上可直接对国家公园协会和风景名胜区协会,对内逐步实现同行业的全覆盖,并独立开展工作。
各专业研究会(部)根据工作需要,一、可以向协会推荐拟聘任的研究员和顾问,协会审批后发聘书。二、各专业研究会(部)在省协会指导下独立自主的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但不向会员单位征收会费,开展的各项工作可以市场化运作,并可依托企事业单位管好盈余。三、各专业研究会(部)对省协会提交的年末开展的活动可进行调整。开展活动时可以条块结合,如果发生交叉或矛盾时,各会员单位可自行选择参加何种活动。
现将此文发给你们,请将开展活动工作情况及时报省协会备案。
辽宁省风景园林协会
2011年8月26日